景觀設計是構成城市形象的決定性因素之一。作為現代、後現代設計中的重要元素,景觀在改變設計品位和景觀環境質量的同時,還體現了現代科技對景觀作品的駕馭能力。本文總結了景觀的定義,並歸納景觀設計在不斷進步的發展曆程中的新思路,力求啟迪設計者將景觀設計不斷推陳出新。
景觀概念的發展經曆了從美學概念到地理學概念再到生態學概念三個階段。16世紀末,“景觀”主要被用作繪畫藝術,泛指陸地上的自然景色。後來,“景觀設計”一詞是吉爾伯特·密森(Gilbert Meason)最早使用。1899年,美國景觀設計師協會(ASLA)成立,標誌著現代意義的景觀設計正式產生。第三階段的景觀是生態學概念的景觀——由一組以類似方式重複出現的,相互作用的生態係統所組成的異質性陸地區域。
總之,地理學界和生態學界所論及的“景觀”總的來說還是屬於一種自然科學的範疇,而景觀設計學則是一門自然與人文相交叉的學科。它應該是同時具備景觀形態研究、景觀生態研究和景觀的人性化研究三個層次。
景觀設計是為公眾服務的,其目的是改善人居環境。現代景觀設計不同與傳統設計的方麵,就在於它還考慮諸多不能由視覺顯現的設計因素,如人的生理、心理因素、社會因素、文化因素、環境因素、生態建設等。因此說現代景觀設計是形式與社會、生態的統一,是社會、自然、藝術的綜合體。
景觀設計發展成為關鍵環節,正是可以調控人與自然關係的砝碼之一,甚至成為設計作品成功與否的決定性因素。隻有認真探討景觀設計的發展方向,理解景觀設計的新思路,才能在設計中盡善盡美。